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申请程序流程

2024-12-08 浏览次数:347
、办事程序
    1.1接受委托
         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将房屋的损坏及危旧情况,及时上报县房屋安全鉴定机构,填写《房屋安全鉴定委托申请书》,并提交有关证件及技术资料。
   
1.2审批
主管科长对房屋鉴定的申请进行审批。
1.3正式受理
正式受理房屋鉴定后,由档案管理人员在《房屋安全鉴定委托台帐》上及时记录。
   
1.4初步勘察
    1.4.1鉴定机构接到申请后,对非正常或特殊构造房屋进行初始调查,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。
       
1.4.2对正常类型房屋可直接进行现场查勘。
    1.5分配任务/制定方案
    
1.5.1对于结构复杂、非正常类型的房屋鉴定,根据实际情况向鉴定人员分配任务,并及时制定合理方案。
   
1.5.2对正常类型房屋可直接进行现场查勘。
1.5.3由参与鉴定的人员将情况在《外业勘查记录》中记录。
1.6现场查勘
1.6.1测试、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现状。
1.6.2对计量器具进行及时必要的校验,保证其计量准确。
1.7计算整理
1.7.1检测验算,整理技术资料。
1.7.2全面分析,论证定性,作出综合判断,提出处理建议。
1.8结论/报告
1.8.1签发鉴定报告,并报主任和主管局长审批
1.8.2对危险房屋下达责令停止使用通知书。
1.9收费/交付
交付鉴定报告,并按标准收取鉴定费用。
1.10监督
1.10.1现场查勘完毕,由委托方对原始记录在《外业勘察记录》中进行确认。
1.10.2针对委托方反馈的意见和建议,制定整改措施。
1.11汇*计
完成每一宗房屋鉴定后,均应对相应数据进行汇*计,积累工作经验,形成局面材料,备以后工作之鉴。
    
2、办事时限:自收到《房屋安全鉴定委托申请书》之日起30日内。
     3、下载《房屋安全鉴定委托申请书》
    联系人:李先生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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